2016年12月20日零时起,我院实行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零差率销售。根据《关于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通知》(长医改组[2016]2号)文件要求,扎实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,破除以药补医机制,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,在我市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。我院积极筹备,已于19日18:30前完成药品价格零差率上线准备工作。
2012年以来,我市开展了以实施药品零差率、破除“以药补医”机制为切入点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。至2015年12月底,全市13个县(市、区)全部启动了综合改革,27家县级医院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。
为扎实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,我市又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。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,医院将有效避免收入与药品收入直接挂钩,缓解群众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问题。此次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
13家公立医院包括:
市人民医院
市第二人民医院
市第三人民医院
市妇幼保健院
市中医院
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
市卫校附属医院
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
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
淮海医院
清华医院
惠丰医院
长钢职工医院
12月19日,市卫计委举行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新闻发布会。从2016年12月20日零时起,全市13家医院将执行所有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实施零差率销售,患者的整体就医负担将有所下降。12月19日,市卫计委举行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新闻发布会。从2016年12月20日零时起,全市13家医院将执行所有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实施零差率销售,患者的整体就医负担将有所下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