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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惠于民 取消药品加成
编辑:王慧芳  发布时间:2016-12-21 08:27:56

          2016年12月20日零时起,我院实行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零差率销售。根据《关于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通知》(长医改组[2016]2号)文件要求,扎实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,破除以药补医机制,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,在我市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。我院积极筹备,已于19日18:30前完成药品价格零差率上线准备工作。

       2012年以来,我市开展了以实施药品零差率、破除“以药补医”机制为切入点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。至2015年12月底,全市13个县(市、区)全部启动了综合改革,27家县级医院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。

   为扎实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,我市又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。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医院将有效避免收入与药品收入直接挂钩,缓解群众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问题。此次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 

13家公立医院包括:

市人民医院

市第二人民医院

市第三人民医院

市妇幼保健院

市中医院

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

市卫校附属医院

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

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

淮海医院

清华医院

惠丰医院

长钢职工医院


 


   

       12月19日,市卫计委举行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新闻发布会。从2016年12月20日零时起,全市13家医院将执行所有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实施零差率销售,患者的整体就医负担将有所下降。12月19日,市卫计委举行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新闻发布会。从2016年12月20日零时起,全市13家医院将执行所有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实施零差率销售,患者的整体就医负担将有所下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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